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招标控制价监督管理委托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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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州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穗府令〔2010〕第 50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90 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2014〕14 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将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招标控制价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委托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18 号嘉业大厦10楼)实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
(联系人:郑文栋,电话:8312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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