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
7月26日下午,我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区住房建设局隆重举行。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人民法院、区住房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国土规划局、区调处办、区物业协会等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区司法局局长强调在基层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三大优势。一是专业性,能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二是及时性,能及时化解矛盾。三是有效性,能有效维护社区稳定。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努力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好、构建好和谐、平安番禺。
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总结了我区物业管理纠纷存在数量多,增长速度快、业主主动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手段和途径多样化、业主维权的群体性特征日益明显,潜在影响面较大等特点。他要求,区物业纠纷调委会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主动引导、协调配合,务求实效。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力量互补、形成合力,使便民服务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区人民法院院长指出,设立“番禺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区委区政府创新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营造和谐安定的社区生活环境的体现,符合新时期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他表示,在基层筑起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有效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随后,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住房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和区物业管理协会的相关领导一起为我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并在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现场巡视指导工作。
揭牌仪式开始前,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九名调解委员,召开了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各成员单位就目前区物业管理纠纷的情况进行了交流,总结了我区物业纠纷发生特点,详细分析了当前本区物业管理纠纷存在的问题以及开展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各成员单位深入交换了意见,表示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做好平息止纷,为维护区物业与业主关系和谐、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