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部门赴珠海市学习调研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根据***关于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为切实做好相关后续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交通部门于9月12日赴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学习调研,深入学习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等先进经验。
珠海市作为全省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试点的城市,自2014年开始已实施相关备案制度。本次调研主要了解珠海市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的标准及办理流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实施等工作经验。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详细介绍了实施相关备案制度及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做法,并组织到当地维修企业现场调研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情况。双方在建章立制、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作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下一步,市交通部门将积极借鉴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先行先试的相关工作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修订情况,推动修订《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并及时公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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