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桥坝河邻水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邻水县水务局划定了我县桥坝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经县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1.按河流行政区划和邻水县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桥坝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范围为:桥坝河干流上起于高滩镇平安寨社区,下游止于坛同镇百灵庙村和高滩镇子中社区处汇入御临河入汇口,起点坐标(高滩镇平安寨社区):东经106°43′59.45″、北纬30°1′47.11",终点坐标(坛同镇百灵庙村和高滩镇子中社区汇入御临河入汇处):东经106°48′28.73″、北纬30°5′39.63″,河段全长18.324km;桥坝河支流上起于高滩镇平安寨社区,下游止于高滩镇高明社区处汇入桥坝河干流入汇口,起点坐标(高滩镇平安寨社区):东经106°43′17.53″、北纬30°2′13.31",终点坐标(高滩镇高明社区汇入桥坝河干流入汇处):东经106°43′52.40″、北纬30°2′25.14″,河段全长1.487km。桥坝河划界河段全长19.811km,其中干流左岸岸线长20.603km,干流右岸岸线长19.285km,支流左岸岸线长1.993km,支流右岸岸线长1.692Km,岸线全长43.573km。
2.桥坝河邻水县段管理范围划定为:(1)天然河道:对河道岸坡顶低于10年一遇洪水位时,按平原型河道划定其管理范围,河道岸顶向外外延0.5-8.0米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对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的河段,以岸坡与1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交汇处;(2)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3)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3.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邻水县水务局。
4.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邻水县水务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