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第二期及第二批)分配方案及项目安排计划的公告
根据苍梧县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苍梧县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第二期及第二批)分配方案及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告(内容详见***),公告金额5993万元,其中提前批第二期资金4187万元,第二批资金1806万元。
一、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资金总额8737万元,其中第一期已安排资金4550万元。第二期安排资金4187万元,投向公告如下:
(一)、中央资金(第二期)2993万元(发展方向支出资金):
1.村集体经济项目:2306万元;
2.产业奖补项目:400万元;
3.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84万元;
4.两后生补助项目:3万元;
(二)、中央资金(第二期)40万元(少数民族资金):
1.村集体经济项目:40万元。
(三)、自治区资金(第二期)1154万元(发展方向支出资金):
1.村集体经济项目:1154万元;
二、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总额1806万元,投向公告如下:
(一)、中央资金1230万元(发展方向支出资金):
1.村集体经济项目:800万元;
2.雨露计划补助项目:430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576万元(发展方向支出资金):
1.村集体经济项目:476万元;
2.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00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苍梧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苍梧县行政中心大楼西附楼三楼
电话:0774-2682390
邮箱:pap1103xmg@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1 :苍梧县2021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第一期分配方案及项目安排计划
***2:苍梧县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第二期及第二批)分配方案及项目安排计划表
苍梧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