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源盛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坪上闪长岩矿新建年产2万m3闪长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揭安监〔2015〕8号
发文单位:市级 工矿企业安全监察科
关于揭阳市源盛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
坪上闪长岩矿新建年产2万m3闪长岩露天
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揭阳市源盛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坪上闪长岩矿:
你单位报来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收悉。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有关规定,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矿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审查组,在兴城对揭阳市源盛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坪上闪长岩矿新建年产闪长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组意见(详见***)。针对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设计单位河北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该《安全专篇》基本符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要求,内容符合工程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合理可行,能满足生产安全的要求,可以作为安全设施施工图编制及建设主要依据。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
三、按设计要求,你单位必须从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的基建工作。工程基建期原则上不得办理延期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顺延工期,必须有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的报告,并向我局报告。
四、不得边建设,边生产。
五、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揭阳市源盛矿业有限公司揭东区玉湖镇坪上闪长岩矿新建年产闪长岩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专家审查意见
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揭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揭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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