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镇加强对露天焚烧桔秆行为的巡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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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为了保护县城区空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南街镇人民政府于近日派出了巡查组对县城区附近村(居)进行巡查监督,对露天焚烧桔秆的行为予以及时劝阻,并引导群众妥善处理桔秆。(桔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腐殖物等。)
根据南街镇《关于禁止露天焚烧桔秆的通告》的文件要求,南街镇在全镇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桔秆,并鼓励单位、企业和群众大力推广农作物桔秆机械还田、快速腐熟还田、桔秆饲料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桔秆。(通讯员: 邓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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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10:00: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