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考核办法规范社区医保管理工作
我市出台考核办法规范社区医保管理工作
日期:2008-10-2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定点社区基本医疗保险规范化管理工作,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近日,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该考核办法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考核对象。该办法主要适应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确定了考核内容及范围。对定点社区的考核以基础管理、医疗服务、结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药品管理等五方面内容为主,定点社区未承担的医保业务不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针对我市医保定点社区的管理现状,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年度考核办法。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分别占年度考核结果的70%和30%。四是实施信用等级评定。根据定点社区年终考核结果,将定点社区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建立分类淘汰机制。五是考核结果使用。根据各定点社区承担的医保业务情况,结合定点社区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得分所占比例,经加权后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定点社区年终奖惩、续签协议、信用等级和诚信医师评定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