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研究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
我局研究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
日期:2009-06-16|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我局研究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劳动关系基层工作体系建设为载体,健全全市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立月例会制度。研究分析全市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对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制定法规、规章和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劳资关系监测点、红黄蓝牌警示、劳资关系月分析度等三项制度,确定企业信息联络员,通过信息比对,对劳动纠纷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实现劳资矛盾早发现、劳资纠纷早解决。同时,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三是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内部联动机制。强化劳动关系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信访事项办理督查制度、一诉全查制度、完善政策法规建议书等方式,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难点。四是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外部联动机制。加强与工会、企联、法制办、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通过重大集体劳动纠纷联合处置、劳动监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劳动仲裁与法院审判工作联席会议、重大信访案件会商研究通报、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等五项制度的建立,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五是建立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遇有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由劳动关系处组织信访处、仲裁院、监察支队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安抚职工情绪,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解释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或纠正违法行为的意见,疏散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