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外临江侧边坡防护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18〕146号批准建设,比选公告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屏发改比选备案〔2019〕52号。本项目现通过按固定价(E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在屏山县内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林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外临江侧边坡防护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园区(林芬纺织公司北侧) |
实施时间 | 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道路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各比选申请人请自行复核工程量,按图施工,施工结算时,工程量增加,工程量、综合单价均不调整;工程量减少时,按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不调整。 5.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调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6.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7.施工位置调整产生的变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支付变更费用。 8.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若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未签订合同的,将被列入项目业主比选申请人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与项目业主开展的比选活动。 9.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仍未进场或未进行实质性施工,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施工合同,承包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个月内不得参与项目业主开展的比选活动。 10.基础超薄产生的工程费包括在工程报价中,不另支付费用。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林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外临江侧边坡防护工程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屏山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比选申请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和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职。资审查现场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
(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3)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项目业主(即项目业主)。
(4)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6)比选申请人已进入统计名录库方可抽取并接屏住管发〔2019〕26号文件执行。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比选申请函格式、预算控制价清单及合同样本,联系项目业主查阅工程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项目业主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到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屏山镇永乐街35号,32地块与33地块之间)。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
(7)年度抽取保证金。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4月15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4月17日18:00(北京时间)截止。
3.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一览表(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万元) | 发包价(万元) | 比选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施工1 | 241.3699 | 224.47 | 年度抽取保证金 |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4月18日17:00,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在随机摇号开始前,业主单位应将报名时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交监督部门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方可参与随机摇号抽取。
3. 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5726030
传真:0831-5723579
电子邮箱(E-mail):2709232351@qq.com
项目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镇永乐街35号(32地块与33地块之间)
邮编:***5350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39****9783
电子信箱(E-mail):361992901@qq.com
***: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招标控制价
3.合同及其***
4.施工图
5.勘察报告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