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珙县财政局、珙县民政局、珙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珙财发〔2016〕55号)精神,现就申报2018年上半年全县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起,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采取上下半年两次补贴的方式进行发放。对珙财发〔2016〕5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政策、补贴对象条件和办理程序均不变。
二、在2017年填报数据的基础上,本次填报增减情况和补贴资金核算情况,即对2018年1月-6月新增符合补贴条件的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珙县户籍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除外),经填表申请,本次填报为增补;已死亡、户籍已迁出、已纳入低保或因其它原因退出建卡贫困户的对象,本次填报为减少,并且注明死亡、迁出、纳入低保、退出建卡贫困户的时间;去年已计发补贴和今年新增的对象,本次按新的国贫线标准(3600元)计算2018年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17年标准。对今年的增减对象,均按实际月份计算补贴。往年的漏报对象按新增对象办理,不计发往年补贴。请各乡镇认真核对上报名单,确保不重、不错、不漏。如因工作不扎实、不细致造成的重、错、漏,后果由填报乡镇承担。
三、2017年已获得补贴的残疾人本次不再填写申请表,对新增的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详见***1)。
四、各乡镇要及时将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信息录入量服平台。
请各乡镇认真进行摸底、调查、比对、核准,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珙县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1)、《珙县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增补统计表》(***2)、《珙县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减少统计表》(***3)、《珙县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报表》(***4)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签章)报送县残联办公室(请不要调整表的格式、增减表内栏目),以便县财政调整预算时作为依据安排经费,同时便于及时划拨2018年上半年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1. 珙县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
2. 珙县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增补统计表
3. 珙县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减少统计表
4. 珙县2018年上半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