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安德仁博爱医院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31日我局对蓬安德仁医院、蓬安博爱医院2家医院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侵权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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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1 | 蓬安德仁医院 | 川环许R80037 | 2017.7.31 |
2 | 蓬安博爱医院 | 川环许R80038 | 2017.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