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灶镇福利中心及金湾区公安分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124号
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三灶镇福利中心及金湾区公安分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金联函〔2021〕363号)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4-440404-04-01-758361)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含一条主干路、一条次干路、两条支路。主干路虹阳路北延段道路北起于湖滨路交叉口,南起现状虹阳路与清溪路交叉口,全长413.833m,道路红线宽度50m;城市支路规划一路道路西起于清湾三路交叉口,东至闻韶路交叉口,全长780.882m,道路红线宽度18m;城市次干路清湾三道路北起于湖滨路交叉口,南至金湖路交叉口,全长672.490m,道路红线宽度24m,城市支路规划二路道路北起于规划一路交叉口,南至规划支路交叉口,全长237.074m,道路红线宽度12m。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缆沟工程、预留沟工程、通信管沟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7233.06万元,其中建安费14253.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9.94万元,不可预见费1097.83万元,管线迁改45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金湾区财政垫支,后续再按现行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承担。
三、审批依据:
1、《关于三灶镇福利中心及金湾区公安分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77号);
2、《三灶镇福利中心及金湾区公安分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
五、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六、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