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市监局***检查县城区23家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
为了巩固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整治成果,5月5日,县市监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对县城区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进行***检查。
从4月14日起,县市监局加大对县城区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专项整治力度,抓好源头管控,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月17日,县市监局召集县经信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对县城区内18家销售点负责人进行了依法约谈。
5月5日上午,县市监局召集市场股、经检大队、新政市监所20名执法人员召开检查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目标和重心,要求通过此次***检查,旨在巩固前段时间整治成果,并且对仍在继续违规经营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会后,县市监局赓即组织两个检查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上次县城区内18家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进行了再次检查 ,重点检查各销售点消费提醒是否上墙、进货是否验收、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进行依法宣传、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等情况,重点对各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在上次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进行再次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近期新增的5家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检查、讲清销售政策,规范其销售行为。
在当天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尚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机(电)动三、四轮车行为,检查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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