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政保障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平稳有序运转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为落实南京市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巩固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自2020年11月12日起,流入南京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监管,经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合格,取得《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证明》后,方可进入储存、销售、加工等流通环节。为保障集中监管仓平稳有序运行,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进口冷链食品消杀、检测、仓储等费用补贴方案,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目前,集中监管仓开仓以来至2020年底防疫费用已全部拨付到位。2021年1月1日起,按照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防疫费用由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承担三分之一、市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5:25: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