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环函〔2013〕110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四川牧遥牛奶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来信来电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一、公示时间:2017年12月7日- 2017年12月15日
二、公示内容
四川牧遥牛奶食品有限公司
年限:原则同意核发该单位为期2年的排污许可证,即2017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15日。
废水:按照环评审批文件及总量控制相关要求,该单位排口出水必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接入污水管道。核定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为:COD≤0.074吨/年,NH3-N≤0.009吨/年。
若期间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相关信息有改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变更。同时,应当在以后每年3月底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年审手续。
联系地址:西充县环境保护局(西充县晋城镇星光路)
联系电话:0817-4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