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脱贫摘帽村开展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部署,根据阆卫计【2016】175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将对脱贫摘帽村开展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引导群众脱离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助力于扶贫攻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脱贫摘帽村联系指导制度
建立脱贫摘帽村联系指导制度,各联系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脱贫摘帽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定期到联系村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总结推广经验,帮助联系村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二、建立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
在脱贫摘帽村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到乡、村干部并严格考核。“包村包户”责任制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经常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发放计划生育入户宣传品,确保每户至少有一件计划生育文图宣传品;“包村包户”责任人每月到所包村了解群众婚、孕、育信息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向乡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及时组织向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每季度组织所包村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及时动员已生育2个子女的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及时动员不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协助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特政策,开展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帮扶工作。
三、建立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
乡卫生院要在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的村同步建立实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已婚育妇女特别是已生育2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使每户已婚育龄妇女有一名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其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经常向联系对象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了解联系对象的婚育情况,对符合政策的拟生育对象,宣传动员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已孕妇女,协同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做好科学育儿宣传;向联系对象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既要坚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更要知道对象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了解联系对象的避孕情况,发现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及时报告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协助动员落实补救措施。
四、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
根据各村实际,采取灵活、恰当的宣传形式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如在交通要道、乡村人口聚居地书写、悬挂数量适当、适应形势发展、温馨暖人的计划生育标语;在乡、村委会驻地设置计划生育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在广播、电视站开设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栏目;结合集会、传统节日等开展计划生育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发放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宣传折页等。面对面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可及性和可接受性,增强宣传效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在开展“包村包户”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制度工作时,要建立干部联系村、户花名册,干部要记录开展工作情况日志,脱贫摘帽村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率要达100%,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制度落实率要达90%以上。建立的联系村、户、育龄妇女花名册报乡备案,乡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根据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底上报本月《实施脱贫摘帽村生育秩序整治行动月报表》,每季度末上报生育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报告。
(三)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制,合理确定各个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计划生育主体责任不落实、政策外多孩生育严重、违法行政问题严重、工作后进长期不能改变面貌等情况纳入“一票否决”,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天林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