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印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规划
为认真做好嘉陵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各项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嘉陵区经普办印发了《嘉陵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规划》,普查共分四个阶段:一是普查准备阶段。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主要工作是政府发文、拟定工作规划、起草工作文件、建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布置普查阶段工作、组织普查方案学习、制定普查工作细则、两员选聘、调研督导、部门基础数据清理整顿、单位清查及编制清查底册、组织试点、开展培训、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维护更新名录库、筹备物资、宣传动员等工作。二是普查登记复查阶段。时间为2019年1月至5月,主要工作是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全区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入户登记,在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登记和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查遗补漏、执法监督等工作。普查登记复查阶段是整个经济普查中最为关键的重要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质量要求最高的阶段。三是据处理发布(总结表彰)阶段。时间为2019年6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处理、审核和验收,质量抽查,汇总上报,数据质量评估,主要数据发布;完成各阶段任务的总结报送;做好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与表彰。四是开发应用阶段。时间为2020年1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资料汇编、资料归档、经济普查数据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管理等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