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政府服务行业协会打头阵
10家区级社会组织入围政府购买服务名单 |
记者姚雪培报道:昨日,高明区委社工部证实,该区已出炉《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区内10家区级社会组织入围。 焦点 10家社会组织多为行业协会类 这10家社会组织分别是:高明区塑料行业协会、高明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高明区青年商会、高明区民营企业协会、高明区个体劳动者协会、高明区纺织(服装)协会、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高明区会计协会、高明区建筑与房地产协会、高明区慈善会。 10家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大部分为行业协会类社会团体,另外就是志愿者协会和慈善会2家与政府关系较密切的社会团体。 区青年志愿者协会之前已经为政府各个部门提供了多种志愿服务。如今正式具备了承接资质,志愿者协会表示,一旦有承接服务的机会,他们一定会积极争取。 “我们现在已经在培养专业性的志愿服务队了,比如养老助残方面的,或是培训辅导类的。如果能承接这方面政府转移的职能,我们会加大培养力度,一定能接得住。” 追问 民办非企业类组织为何未上榜? 高明已经注册的社会组织中,民办非企业类占大部分,为何无一上榜? “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是很重要的原因。”区委社工部解释,原来,确定社会组织具不具备承接资质的主要依据是《佛山市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暂行办法》。 在这个暂行办法中,“有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年业务活动费用总额不低于注册的活动资金(社团)或开办资金(民非)数额”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必要条件。 在高明,很多民办非企业类的民间社会组织,如123公益团队、友爱历奇辅导中心等都刚刚起步,专职工作人员、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这些条件对他们来说暂时还是很难达到。 部门 购买服务资金有预算 之前,高明区已公布了《高明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包含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等5大项在内,涵盖教育、卫生、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领域内的178个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将交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 根据办法,购买服务的程序分为编制预算、立项申请、立项审批、履行合同、支付款项、绩效评价等步骤,涉及到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发展规划统计局等多个部门。 根据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部门预算安排经费中解决。 “虽然现在还没有部门向我们购买服务,但很期待这一政策的实施。这是对我们志愿服务发展的一大助力。”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表示。 尽管如此,政府下放职能面临着另一种困境:找不到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接。 根据《高明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医疗卫生类共有十几项服务能够面向社会组织购买,然而区内相关社会组织,比如护理协会,一般都是组织会员做学术探讨,也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像这样,即使卫计局有职能下放,护理协会也承接不了啊。”区委社工部表示。 记者手记 扶持社会组织政府要做的很多 为加快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佛山市政府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幅降低了社会组织的成立门槛,极大推动了佛山的社会组织发展。而根据佛山市的发展规划,到2015年,佛山全市社会组织总量将力争达到5800个,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 但近日佛山市政协公布的《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题调研报告》显示,佛山3A以上社会组织仅占登记在册社会组织的3.9%。而市财政局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上表示,市财政今年将安排2.45亿元购买社会服务。政府有需求,社会组织不够资格承接,作为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的一个崭新课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还面临着各种困难。 而市政协调研报告显示,目前佛山的社会组织运营并不轻松。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非企业类的营业税、所得税、跨年度使用经费等方面,政府没有优惠政策,而办公场所的租金、水电费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又是按一般商业企业收取。一些新起步的社会组织面临财政压力,举步维艰,很难达到符合承接资质的条件;而不具备资质又无法承接政府项目,恶性循环,难题无解。 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不仅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从这个角度,政府能做的还有很多。 名词解释 民间组织 民间组织,是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总称,由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并纳入登记管理范围。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类均属于此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则指的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间色彩更强烈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