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在建建筑工地和建渣建材运输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坪城区在建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建渣建材运输行为,治理扬尘污染,净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高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高坪城区在建建筑工地和建渣建材运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坪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必须实行打围作业,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必须放置整齐;施工过程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
二、高坪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一硬四有”措施,即硬化工地进出口、有冲洗设备(包括冲洗车台、清洗池、积水池、沉淀池)、有高压水管、有专门的冲洗保洁人员、有监控视频设备。凡“一硬四有”未落实或不达标的,一律不准开工。
三、高坪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南充市建筑施工现场车辆出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符合装载要求、未密封或密封不严、车容不整洁的施工车辆不准出场,严禁车辆带泥驶出工地。
四、凡需进行建筑垃圾处置的在建建筑工地,必须先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申办《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经许可同意并到高坪区城市管理局申请领取《南充市建材建渣运输线路牌》后,方能进行处置和运输。
五、渣土消纳场进出口必须硬化,修建冲洗平台、清洗池和沉沙池,并配备专业的冲洗保洁人员,对出场车辆逐一进行冲洗,防止返程车辆带泥出场造成二次污染。
六、从事建渣、建材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车辆牌证齐全有效,并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区城市管理局核发的《南充市建材建渣运输线路牌》,做到一车一证,并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运输。
七、建渣建材运输车辆装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渣土、建材材料装载的最高面不得高于车厢最低挡板并且密闭运输,密闭统一采用软体帆布篷布覆盖,沿车厢外侧向下延伸覆盖20公分,麻绳捆绑密实,确保不得撒漏。其余不符合封闭要求的设施一律强制拆除。
(二)运输商品混凝土的车辆,出料口必须加装防漏装置。
(三)建渣建材运输车辆(含空车)外观必须保持整洁,轮胎之间不得夹带泥土、石块,车厢挡板、外侧、底盘、大梁等部位不得有砂、土、石等污染物。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城管、交警、交管、建设等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道路污染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代为清除的,清除费用由污染单位和个人承担。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