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模式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
我县紧紧抓住省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县的机遇,积极引导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解决“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的问题,成功探索出四种融资模式,促进土地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收益权+担保公司”模式
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合法取得经营权的土地上所产生的收益(即土地流转收益,包括当期收益和未来收益),向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或引入农业产业化企业、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保证担保,金融机构据此发放贷款。目前,依托这种模式已发放贷款5159万元。
■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收益权+地上构筑物”模式
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村土地流转收益和地上构筑物为抵押,金融机构按照农村资源资产评估小组的评估作价为依据发放贷款。目前,这种模式已推出欣农贷、宜居贷、快活贷等金融产品,发放贷款1692 万元。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模式
农户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向金融机构作抵押,获得短期贷款。目前,这种模式已发放贷款 2906 万元。
■ “政府增信+银行授信”模式
借款人将通过合法流转取得的农村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对企业和农户评级授信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划定额度范围,政府根据过往信用记录推荐增信,提高信用额度,在产权抵押基础上增加贷款额,金融机构直接为其发放贷款。目前,这种模式已为29户农户推荐增信,办理贷款211万元。
全县累计发放抵押贷款9968万元,最高单笔贷款额达到500万元。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达到19.2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7.1%,流转涉及农户11.1万户,占农业总户数的56.2%、占包地户数的58.95%。(陈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