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深化制度改革催生本土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14〕169号)精神,对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同时,根据社会团体的发展特点,针对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的政策性突破,让更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得到了实惠。
射洪县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全力推动直接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全覆盖,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取得实效。一是面向基层,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吹响四类民间社会团体直接登记集结号。由于长期受到“一业一会”、“一地一会”的限制影响,本土行业资源垄断问题比较突出,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也因受门槛高、人员少、资金缺等诸多因素影响,申报数量常年走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出台后,为加速本土四类社会团体发展,增强射洪县经济社会软实力,县民政局积极协调福利慈善、社会救助、救灾、老龄工作等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面向基层开展有关宣传,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时事,掌握政策。先后开展专项培训4次,组织专门力量赴全县33个乡镇、街道,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至2016年5月,四类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已达22个,同2014年以前环比年增幅达到53%。二是突破瓶颈,稳控注册资金标准,取掉四类社会组织起步的高门槛。注册资金难以筹集,是众多四类社会组织关心的现实问题,有的社会组织因为这一项,就把报审工作推后好几年。鉴于前期筹措难、资金相对短缺的瓶颈问题,制约了四类社会组织发展,为适应射洪县经济社会主体全面推进的总趋势,充分发挥起四类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专门报审并通过了全县社会组织注册资金 3万元的统一划定标准,兼顾解决了基层社会组织登记时面临的资金难题。三是完善机制,全面提升造血功能,打破针对四类社会组织的资源垄断。为促成四类社会组织 以适度竞争的方式,打破资源垄断,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切实提升造血功能,实现优胜劣汰,县民政局专门推出相应的鼓励性措施。 一方面鼓励四类社会组织主动申请注册服务商标。鼓励他们采用多种经营模式开展服务,形成品牌服务,跟进产业化发展模式,解决自身服务管理效能不高、品牌发展竞争能力不强的问题。 另一方面鼓励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四类社会组织。对在校或者毕业不满两年的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自主创办,或者社会力量以招聘此类人员就业为主创办四类社会组织的,由县民政局推荐专门人员或者机构免费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对发展较好的四类社会组织团体,还将协调利用本土资源,开展助力式的推广和交流活动,这充分体现了鼓励“公益创业”的理念,催生了射洪县更多社会工作机构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