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管理河流要实施河长制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3月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韩麟带领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防汛办、区海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船山辖区范围内的13条主要河流进行巡查摸底。
在一天的巡查中,韩麟一行先后来到桂花镇郪江河、唐家乡涪江上游段、唐家乡芝溪河、永兴镇小潼河、河沙镇联盟河上游、龙凤镇米家河、老池乡涪江下游段、复桥镇白家河、保升乡保升河等13条河流进行巡查。每到一处韩麟都认真对照地图查看河流情况,听取水务、环保及各乡镇负责人关于河流管控和治理情况。
韩麟强调,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管理河岸线,依法监管入河污染物,强化水功能和水资源管理。要立即对河流沿岸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养殖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要加强对砂石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从源头管控污水和扬尘。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域化治理跨区域河流。要认真制定船山区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保障全区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
据悉,“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目前,船山区已经制定了《船山区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