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涪江通善大桥(通泉街渡改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遂宁市涪江通善大桥(通泉街渡改桥)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遂宁市涪江通善大桥(通泉街渡改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遂宁市涪江通善大桥(通泉街渡改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涪江通善大桥(通泉街渡改桥)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遂宁市城区内(起于通善大桥西岸开善东路,止于通善大桥东岸桥头)。
项目总投资:25504.74万元
二、工程基本情况
该项目桥长1016.0米,采用设计速度60km/h、桥梁宽度28.0m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定位城市主干道。推荐采用65 90 90 6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另外,项目包括西岸交叉口的接线设计。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即2016年12月-2018年10月。
三、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对占地范围进行的开挖或填筑、植被的破坏等,施工结束后,通过对引桥两侧的绿化、美化来恢复。
2、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会造成干扰,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更甚,应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扰民现象发生。大桥运营后,随着交通量的增加,沿线附近居民点在未来几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噪声超标,需要采取综合噪声治理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环评要求,对通善大桥段加强管理,设置限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来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本项目在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借用附近既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跨越涪江流域,涉及涉水施工内容,因此要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并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加强施工临时占地的管理,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据调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桥面径流。对于桥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排水沟,最终流入涪江,本报告中提出了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以最大程度避免类似事故。
4、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粉尘、道路扬尘和沥青烟,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尾气,目前道路沿线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营运后,大桥两边的绿化植被会起到降尘和吸收尾气的作用,加之项目区地势开阔,易于污染物扩散衰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社会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完善了遂宁市道路运输条件、对项目区两岸的居民出行带来便利,而且将加速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随着交通量的增加也加剧了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遂宁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营运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和降低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中国西部物流港内
邮编:629000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8****268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150****0916
电子邮件:971921558@qq.com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邮 编:510635
六、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在此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二次公告,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