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地税局三措施强化个人房屋出租税收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个人房屋出租税收的管理,旺苍地税局“三措施”力争在去年征管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突破。
一是县局组织各管理所相关人员开展了房屋出租税收征管业务培训,印发了《个人出租房屋系统操作手册》对房屋出租税收的新政策和征管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征管业务水平。
二是要求各征管单位负责人,组织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市政府出台的《广元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暂行办法》以及县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出租税收征收管理的通告》和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税收的通知》,做好纳税宣传和服务,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征管到位。
三是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深入实际调研,积极与县物价局沟通衔接出台了《旺苍县物价局关于公布商用房屋租赁市场租金的参考价格的通知》(旺价〔2013〕41号)。分乡镇,分街道,分地段进一步明确了全县范围的商用房屋租赁市场的参考价格,确保了税收征管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