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旺苍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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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一季度,据市统计局和市调查队审定,以及全县农民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农民可支配收入)实现2340元,同比增加209元,增长9.8%,较去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增速与全市持平,高于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7个百分点,跑赢gdp4.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929元,同比增加175元,增长10.0%,支出增幅高于收入0.2个百分点。(统计局 杜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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