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确保实效我市全面完成市级机关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工作
按照省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根据《自贡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为确保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我市四措并举,全面完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工作。
一是明确原则,摸清家底。结合《自贡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保留车辆和取消封存停驶车辆的原则,要求各参改单位按原则填报封存取消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的归属单位、车牌号码及品牌型号等各项信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照《市级机关取消车辆封存查验情况确认登记表》逐一核实查验。
二是出台办法,保障出行。严格按照分类保障公务出行的思路,拟定下发了《自贡市市级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保障正常公务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严格要求,明确时限。要求各参改单位按照《市级机关取消车辆封存查验情况确认登记表》明细在规定时间内(6月30日前),将对应的取消车辆进行封存,并在取消车辆醒目位置张贴封条,拍摄封存车辆影像留底备案。
四是严格督查,随机抽查。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定期派员对各参改单位取消车辆封存停驶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