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来陕考察***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强化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陕工信发〔2020〕9号)、《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2***号)、《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第二批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0〕213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4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产品均可申请认定。
(二)产品需列入《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
(三)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新产品鉴定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以会议形式进行,原则上在企业召开。
二、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鉴定意见》及《鉴定委员会签字表》
(四)完整的新产品鉴定文件
1.有效期内查新报告。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有CNAS或CMA认证章)。
3.用户使用报告(不少于二个单位)。
(五)申请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承诺书,并由法人代表签章。
(六)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关产品认证。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新产品名称应当采用规范格式(型号/创新点产品)且与《鉴定意见》中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一种”、“新型”等宽泛名称。系列产品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单数,来自不同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用户等),从事并具有与该产品行业相关的高级职称。
(三)鉴定意见要求格式规范,明确创新点、技术水平、使用标准、产品的检测情况。
(四)经认定的新产品颁发《陕西省新产品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由研发单位完成相关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属企业报送至省国资委,中央驻陕企业可直报。
(二)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至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促进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淑芳 联系电话:85688710
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促进局
2020年10月29日
***:
(***3)陕西省新产品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doc
(***2)陕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1-202****11838.doc
(***4)申请陕西省新产品认定承诺书.doc
(***1)2020年陕西省新产品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