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关于推荐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承储单位的通知
区内相关生产及经营企业:
为推动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规范化水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进一步充实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承储单位名录库。根据《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荐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承储单位的通知》(陕粮物发〔2020〕34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储单位的种类
(一)方便食品(主要包括方便面、饼干、馍片、小面包)生产及经营企业。
(二)瓶装饮用水生产及经营企业。
(三)卫生清洁用品(主要包括便捷消毒片、口罩、洗手液) 生产及经营企业。
二、承储单位条件
根据《陕西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陕粮物发(2019)123号),承储单位应为交通便利、销售网络健全、流向合理、仓储条件良好、便于管理调度的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陕西省内注册且加工生产或购销经营范围包含一种以上省级应急储备商品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符合储备商品质量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砌体结构的储存仓库,室内地坪高于库区地坪,防火、防水等符合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定。
(三)具有满足储备商品入库、出库和储存需要的库房装卸堆放、温湿度监控、通风除湿等设施设备,以及自有物流运输车辆,或与第三方物流运输企业签订有长期协作合同。
(四)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先进,产品有注册商标且质量优良;流通型企业在省内1个以上设区市开设有综合经营的直营连锁商场、超市,且经营规模大,配套渠道畅通。
(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六)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重合同,守信用,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职责,近3年内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无欺诈、违规经营、偷漏税等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承储单位资质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设施条件,自愿承担省级应急商品储备的相关承诺等。
2.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件与契约。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土地使用权证明或未来3年生产经营场所与储存设施租赁证明,与第三方物流运输企业1年以上协作合同等。
3.财务报表。包括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4.相关证明材料。有关企业资质、信用报告和荣誉证书等;通过“信用中国”(陕西)网站(http://credit.shaanxi.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纸质版加盖公章。
四、相关要求
1. 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将根据《陕西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陕粮物发(2019)123号)承储单位资质审定流程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承储单位。
2. 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于4月2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文件送至都市之门A座1516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恪语 联系电话:81150***6
邮 箱:541160700@qq.com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