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招远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大力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为预防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把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并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开设法律讲堂等形式,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人民调解员2496人。
化解纠纷减少矛盾纠纷隐患。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主动出击,深入村(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做到及时调处,同时加大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的解决当前问题,切实把各类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努力建设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多部门横向联动,整合资源,建立了医疗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提高调解工作效率。村(社区)、镇调委会主要调解一般纠纷和较大纠纷;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纠纷转交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基层难以解决的复杂疑难纠纷,积极发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及时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让上访案件息诉罢访,基本实现了“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较大纠纷不出镇,复杂、疑难纠纷不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