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丹东线乳山口大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
按照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的要求,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受委托对“G228丹东线乳山口大桥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拟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乳山口大桥及接线工程起点东连大乳山北侧已建省道S704乳山段终点,终点接烟台滨海公路海阳段初步设计起点,于乳山市的西乳山码头附近跨越乳山口海湾,桥位处海域宽度700m~800m。乳山口大桥是环海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威海市公路主骨架“三纵、三横、一环”中一环的主要组成部分。
乳山口大桥工程建设规模为:乳山口大桥包括主桥、引桥及接线,养管监控中心。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400m。其中桥梁总长2290m,路基总长1110m。
跨海大桥推荐桥型方案布置为:主桥为650m双跨简支钢箱梁悬索桥;东引桥为36×30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浅滩区引桥为7×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西引桥为7×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梁总长为2290m(不包括桥台长度)。
全线共设3道规格2x2m的箱涵,每道长25m,共75m。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G228丹东线乳山口大桥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征地拆迁及补偿情况的防范措施
(1)征地补偿
永久占用的土地的补偿费用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的规定执行。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耕地改良、改造或新垦,以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临时占地以租借方式取得使用权,按当年市场价格给予土地所有者适当的经济补偿。
(2)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费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分片区计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的规定执行。拆迁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或房屋重建方式;被拆迁居民采取货币安置、农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方式。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直接兑付至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的账户或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
2.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分阶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到防治结合,改善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把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的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执行;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若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的,需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取得其谅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保护周围环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隔声林、隔声墙(窗)等降噪措施,不得随意更改;主要敏感点同时辅以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7号
联系人:候俊梅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8329036
电子邮箱:ljzxb201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G228丹东线乳山口大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公示时间:2016.12.19至2016.12.25。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