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棚改让百姓保留故土情怀
眼下,经济开发区鲁古埠村新建的27栋棚改安置楼已全部完成主体封顶。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初战告捷,圆满完成201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货币化安置模式”试点工作任务。
从2016年起,我市计划利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经济开发区12个村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其中,2016年先行改造平顶、石人泊、中房、西大滩和鲁古埠5个村。截至目前,36栋15万平方米新建就地安置楼已全部完成主体封顶,2120户居民选定异地安置房源3205套,消化库存31万平方米。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改造城区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建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中,约改造了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百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作为全省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货币化安置模式试点城市,我市将棚改工作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自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式,改革安置办法,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棚改之路。
2015年9月,我市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抽调全市精干力量集中办公,每周召开例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节点顺利完成。2015年10月起,2个小组分头进驻棚改村,同步进行入户丈量和调查摸底工作,征集、收集居民意见。44天的连续作业,摸清了棚改村的总体情况,完成了3800多套房屋的入户丈量工作,为棚改政策的制订提供了第一手翔实的基础资料。
要让群众主动搬迁,需先倾听群众意见。在充分入户调研、征求民意的前提下,我市先后制订出台了《海阳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海阳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统筹购买异地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等7项政策办法。同时,充分尊重群众“难离故土”的情怀,立足于解决库存商品房的实际,我市打破了以往单一“就地安置”的传统,创造性地提出了“就地安置+异地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两地两房”安置政策,并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办法,给拆迁居民吃了“定心丸”,为后期拆迁安置和异地购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在就地安置上,我市棚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根据民意民愿确定安置楼选址、户型及配套设施等,切实将安居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在异地货币化安置上,由政府在全市房产项目中以低于市场价价格采购一批配套完善、品质上乘的住房,建立房源库供群众自由选择。通过这种“就地安置+异地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不仅避免了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而且消化了城市新区的存量商品房,优化了城市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了城市新区人气不足的问题。
然而,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并非一帆风顺。在棚改工作初期,部分村民不太配合,其中多数是由于对棚改政策不太理解,还有部分是因为一些实际问题。“我们从管委抽调了15名干部分别与5个村‘捆绑’,通过多个层面的会议、广播,全力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此外,我们还给群众印发了明白纸,以160平方米房屋为例,按照5种不同的选择,为群众算清应该得到的房屋面积、补偿款、奖励费等等,在政策范围内为村民服好务,彻底打消了群众的后顾之忧。”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张志广介绍说。
在棚改过程中,石人泊村有150多户群众约430台电脑横机无处躲迁。对此,棚改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走访、四处联系,把周边所有的空旷厂房全部跑了一遍,同时协调村委把文化大院、自来水厂等不急于拆迁的地方全部腾出来,供电脑横机户使用,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大大加快了该村的协议签订和拆迁进度。“房子分得是否公平,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张志广说,明白了相关政策,算清了补偿数额,尝到了棚改甜头,绝大多数棚户区群众都乐于接受棚改和异地安置。
棚户区改造工程历来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而我市却把这项工作办成了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和支持。如今,老街、老房、老巷已渐渐隐入了历史,和谐宜居城市的愿景正在由蓝图逐渐变为现实。 (通讯员 黄启镇 记者 吕娇娜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