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12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区宾馆会议厅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德彬,副主任于泉芝、孙萍、孔庆林、曲雍、王德娟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孙辉,区法院、区监察委员会、区检察院、区政府办、财政局、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讨论通过了提请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调研报告中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四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有关领导辞职请求的决定;决定了区政府代理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代区长李剑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