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海城市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城市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城市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市委,市人大,政府和政协机关的后勤事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经营管理;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经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国资委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最新).xls
第三部分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支出等。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596.4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596.45万元,比上年减少77.05 万元。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总支出596.45 万元,比上年减少77.05 元。
二、关于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96.45 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6.45 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 565.23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24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10.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4万元,项目支出461.***万元。
三、关于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77万元,医卫生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4万元,项目支出461.***万元。
人员经费11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9.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20.4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7年预算数少 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6.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海城市政府办及共有车辆2台,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1 辆,调研用车1台。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政府采购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8.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01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1.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