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胜利区片改造之十七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次日胜利小区5户居民交房
关注胜利区片改造之十七: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次日胜利小区5户居民交房
中国烟台芝罘政府门户网站 www.zhifu.gov.cn 2011-10-31 来源:今晨六点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原纲家伟传甫)记者昨天从胜利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获悉,工作人员向胜利小区部分未交房的住户送达了《芝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有5户居民认可补偿决定,到指挥部签了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芝罘区政府日前作出胜利区片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须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限定的期限内到指挥部(胜利路61号)办理征收补偿手续。逾期不办理征收补偿手续,芝罘区政府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