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芝罘区法院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8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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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芝罘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拓宽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2009年,共对涉及老、弱、病、残、农民工等337件案件的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81.46万元。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芝罘区法院共为337件老、弱、病、残、农民工等特困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81.46万元。对17起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能及时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因刑事犯罪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家庭和因确实无法执行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2008年初积极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了《诉讼案件特困当事人救助办法(试行)》,今年,该院又为32起特困当事人发放了31万元救助金,解决特困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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