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完善管理体制提升环境品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近日,二七新村街道召开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推进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新建,城市管理办公室、各社区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根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济南市市中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街道结合实际,在辖区建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组织架构,细化工作职责,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体制。
街道挂牌
街道制度上墙
街道层面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社区物业管理活动;组织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工作;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及时解决“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物业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召开物业联席会议,处理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物业、房产租赁备案、日常巡察、中介机构违规整治,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管理;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组织考核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汇总工作等职责。
社区挂牌
社区制度上墙
社区层面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区党员、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联建活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备案;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投诉处理工作;对小区违章违规现象及时劝阻和制止,并报有关部门;负责社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的公示和监管;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职责。
街道和各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构建“一核多元”的小区院落治理新机制,有利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治理格局,从而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撰稿人:刘霄云 审核人: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