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84余万元
为推进我区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进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切实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我区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止今年5月份,为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共计284余万元。
从收到有关文件通知开始,我区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就开始着手准备,进行摸底调查,制定申请流程、补贴标准,协商制定实施方案,下通知各街道、园区残联开始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出炉后,各街道、园区残联积极开展工作,联系、帮助残疾人进行资料收集,截止5月上旬,共收到残疾人贫困生活补贴2950余份,经审核后,有2936人符合救助标准,救助标准为100元/人/月,发放补贴共计144余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收到3170余份,经审核,共有3153人符合救助标准,救助标准为90元/人/月发放补贴140余万元,两份补贴共计284余万元。补贴将于近日发放到位。(周倩 车绍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