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环保法执法宣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本月1号起正式实施,市环保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环保法执法宣传。
据了解,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法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邱春光:“比如说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5万元的罚款,并且要求他改正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在此后的15天对企业进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企业还没有改正,那么就按照15天乘以5万元的罚款,75万元罚款,如果企业仍不整改的话,依据他实际的违法天数,累计实施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另外,新环保法规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也可能受到行政拘留、查封、查扣、限制生产的处罚。邱春光:“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这些情况,负责人员可能面临着行政拘留。如果一些单位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或者有关的职能部门还可以采取查封、查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企业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会依据新环保法,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邱春光:“160作为环境执法者来讲,下一步会以一种零容忍的状态,来实施环境执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也希望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不触碰新环保法规定的高压线,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依法经营,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