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系统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度,市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广饶县局、垦利县局、东营区分局、市药检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利津县局、河口区分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县(区)级文明单位。
一是健全机制。市县局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办事机构。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与各单位、科室签定《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状》,明确重点责任目标、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系统政务督查考核内容,经常召开会议调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有效目标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了“爱我药监,树我形象”演讲比赛,精心挑选29幅作品积极参加全省系统摄影书画展活动,组织开展了乒乓球、象棋、篮球等群众性文体比赛活动,激发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参与意识,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累计捐款近3万余元;2005年开展了“阳光六一、情注贫困儿童”活动,为帮扶村的贫困儿童购买了 1000余元的学习用品;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并有3名同志踊跃捐献造血干细胞,展现了系统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自2002年起,连续五年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以“质量诚信、价格诚信、服务诚信”为内容的“文明诚信药店(药房)”创评活动,促进医药行业的信用建设。目前,全市有120家涉药单位获得此项称号,这一称号已成为我市医药行业的典型标志和广大消费者值得信赖的品牌。制定出台了《东营市食品药品行业诚信单位认定办法》,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中积极开展了诚信单位认定工作。自2005年以来,已有12家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被市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