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河口区司法局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建立重点工程矛盾排查制。组织调解人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预防和化解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矛盾纠纷,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集中会诊制。镇(街道)调委会每周召开成员会议,反馈纠纷调处情况,对未能调解的纠纷进行梳理,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讨论,共同商定调解方案。
三是建立村调委会主任轮流培训制。村调委会主任每年到镇(街道)调委会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学习制作调解协议书及整理调解档案,学习处理来电、来信、来访,现场观摩调处矛盾纠纷,有效地提高了业务素质。
四是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调处纠纷机制。对政策法律性强或重大敏感矛盾纠纷,镇(街道)调委会在第一时间吸纳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联合调处,发挥他们熟知法律的专业优势,努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河口区司法局 刘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