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城市管理局践行四制管理争做执行表率
近年以来,垦利县城管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积极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活动为载体,坚持向制度要效应,狠抓制度建设,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推行“教育管理”制。我县城管局针对绝大多数市容违章行为属于轻微违章的实际,按照教育是前提,处罚是手段,自行改正是目的。凡是发现轻微违章者,进行多次说服教育工作,启发当事人自行改正。这样大大提高了管理相对人自行改正的自觉性,城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推行“阳光执法”制。为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城管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执法”。
三是推行“徒步管理”制。一改过去隔着玻璃看,坐着车子转的传统执法方式,实行徒步执法管理,坚持分片包干,徒步巡查,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妥当。
四是推行执法“三先一后”制。在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上下功夫,推行了敬礼在先、问候在先、亮证在先,后指出违规事实和处罚依据并进行说服教育、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三先一后”制度,对规范城管执法队员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起到良好促进作用,有力地推进城管形象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