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新录用公务员将进行基层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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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根据《关于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意见》要求,2009年我区新录用公务员安排在区直机关工作,尚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在基层工作(含支农、支医、支教等志愿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应安排到基层进行锻炼。
我区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时间为一年,其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原录用单位负责,由锻炼所在单位会同录用单位共同管理、考核。锻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原录用单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回原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区人事局 成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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