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见实效
“原先村里的垃圾堆得到处都是,苍蝇、蚊子到处是,现在配上了垃圾桶,到点还有专门的清运车来运走,环境明显好多了。”说起现在村里的环境,稻庄镇石家村的村民们感触颇深。针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的问题,县政协委员崔秀玲在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议完善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制定相关可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办法,增强农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在认真调查研究、外出参观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我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建议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列入了2011年全县惠民实事来推进落实。
按照《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按农村常住人口每1.5万人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辆、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统一为各乡镇、街道购置并配发垃圾清运车辆和垃圾桶,并承担各乡镇、街道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垃圾处理费用。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村级保洁人员,承担辖区内保洁人员工资、驾驶员工资及垃圾清运、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维修维护、自建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等费用。根据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各乡镇(街道)到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距离,广饶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等6个乡镇、街道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至县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等3个乡镇辖区内产生的垃圾,统一清运至自建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运行情况纳入了对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于今年3月底正式启动运行,目前县财政统一采购的36部垃圾清运车辆和6795个垃圾箱已全部配发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也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建立了相关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了村庄原有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目前全县已有55%的村庄具备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的运行条件,初步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同时,为确保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县城市管理局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有效地督促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督导考核职能,督促各乡镇、街道尽快将村庄原有垃圾清理到位、保洁人员配备到位、垃圾桶安装使用到位、清运车辆运行到位、运行经费保障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推动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全面有序运行,切实提高农村环境面貌。(张宝燕 黄晓伟 张春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