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费开始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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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日前,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县2013年度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已于
根据鲁人社字[2013]265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1904元,我市根据此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0650元/月,最低不低于2130元/月。我县执行此标准。
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自由选择缴费基数,其中,全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额度为5112元/年,最高25560元/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额度为2232.60元/年,最高10923元/年,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执行统一缴费基数。(曹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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