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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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根据《利津县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实施方案》(利医保发〔2020〕12号)文件要求,经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请,通过利津县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小组现场评定,现将符合利津县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3月2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利津县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资格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686366、5622078
***:利津县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docx
利津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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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1:21: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