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重申纪律规定廉洁节俭过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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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中秋国庆来临之际,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申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一是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二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
四是严禁以“婚丧嫁娶”、“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是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统一停放(除值班备勤车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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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2:57: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