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开选聘副县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经中共东营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数额
公开选聘2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其中,妇女干部5名、党外干部5名、年轻干部10名,市委党校政治理论、经济学、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各1名。具体职位及选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市委研究确定。
二、报名的范围和条件、资格
(一)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东营单位及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二)条件和资格
1、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3、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班子副职以上职务满4年(中央、省驻东营单位参照执行)。
(1)报考年轻干部职位的,应在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妇女干部职位的,应在4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党外干部职位的,应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职研究生学历或在职硕士学位。
(4)报考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职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应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科级干部的,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2年,同时从事党校或高等教育教学实践满4年。
4、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只准选报一类职位。报考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和其他职位的人数与职位比例应分别达到5:1、10: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职位。
5、身体健康。
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或民意差的、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任职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
三、方法步骤
1、部署发动。下发通知,通过媒体发布选聘简章。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细致安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有关具体实施工作。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相关工作。
2、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先在本县(区)、本部门(单位)自愿报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要求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综治、610和计生部门的意见。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还要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充分听取同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市直部门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干部的德才表现,认真筛选,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东营市公开选聘副县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证明现任职务(职称)的任职通知复印件2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单位报名。县(区)报考的人员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县(区)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一并报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3、资格审查。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行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和其他职位分别按1:3、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5、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组成面试答辩委员会,进行面试考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等方面对领导岗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计划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和其他职位分别按1:2、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6、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考察办法,将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10%。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方面的表现。实行考察责任制和考察预告制,确保考察质量。
7、研究聘用。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分值4:5:1的比例,并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具体职位聘用建议人选,经市委研究确定后,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确定聘用的,按照《东营市选聘制县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聘任手续,聘期一年半。其间,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转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期满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转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
四、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7月18日至24日,人选上报时间截止到7月24日下午6时。
2、笔试时间:7月29日。具体时间、考点、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选聘的具体事宜可登录东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ongying.gov.cn)查询。
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东营市委党校8号综合楼。联系电话:8312031、8312032。监督电话:135****6030。
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电话:东营区8233991,河口区3663669,广饶县***41820,垦利县2562717,利津县5682481。
东营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17日
东营市公开选聘副县级领导干部上报推荐人选材料说明
为做好这次全市公开选聘副县级领导干部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上报材料
(一)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
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一式2份,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意见;
2、组织报名、民主推荐的情况;
3、征求县区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综治、610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办)意见的情况;
4、党委(党组)研究的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东营市公开选聘副县级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名单》。
(二)所推荐人选的材料
1、《东营市公开选聘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提供证明推荐人选符合报名条件的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