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居镇四项措施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村“两委”对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镇农业办、食药所、经发办、派出所等部门单位以及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开展农产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2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在粮食作物、蔬菜、水果成熟等关键农时季节,深入村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把质量安全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户。
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违禁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一律清理出市场,对限制使用的农药推行专柜经营,并继续完善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净化农资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对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及发现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投诉举报。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龙居镇党政办 孟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