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低保户问题咨询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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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有关农村低保户问题咨询 | ||
内容 | 在农村什么样的农户才算低保户?怎么申请低保?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1441 | 提交时间 | 2010-01-21 07:35:5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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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民政局答复: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为年人均1200元,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残、灾、年老体弱导致缺少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生活水平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我县常住农村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2、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经全面调查核实,认为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经民政办主任签字、经镇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民政局。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0-03-17 11:31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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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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